受监管的持牌外汇经纪商共15家
受监管的持牌外汇经纪商共153家。
澳大利亚ASIC成立于1998年7月1日,属于政府性质的监管机构。
1. 目前在爱尔兰央行登记的投资公司有496家。
2. 投资保障方面,最 高可获得50万澳元的赔偿
爱尔兰央行成立于1943年2月1日,属于政府性质的监管机构。
1. 目前在爱尔兰央行登记的投资公司有86家。
2. 投资保障方面,最 高可获得2万欧元的赔偿
香港证监会成立于1989年,属于为独立的法定机构。
1. 独立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运作,责监管香港的证券及期货市场的运作。
2. 投资保障方面,最 高可获得15万港币的赔偿。
香港金银业贸易场 (The Chinese Gold Silver Exchange Society)成立于1910年,当时称为"金银业行",直至首次世界大战后才正式定名"金银业贸易场"及登记立案。组织与规模不断成长扩大,以至今日,建立了恒久的基业。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新加坡中央银行,成立于1971年,由政府部门执行并专业管理,其职能组合了银行至财经等诸多金融机能,包括制订金融和货币方面的政策、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产业等。 MAS还是一家综合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和证券交易所。 MAS与其他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促使新加坡成为一个区域和国际金融中心,确保新加坡的金融业活力和竞争力。
伯利兹是是中美洲独一个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较晚进入国际金融服务领域,1981年宣布独立,目前与中国没有建交关系。伯利兹最早以农业为主要经济项目,1981年后加强多样化发展,开拓国际金融服务业和旅游业,以增强国际竞争力。
西班牙国家证券市场委员会(CNMV)是根据西班牙证券市场法而成立的,西班牙证券市场法是西班牙金融系统证券市场深入改革的产物之一。1998年第37部法律对上述西班牙证券市场法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初步建立了西班牙证券市场的监管构架。这个构架符合欧盟监管的要求,有利于发展欧洲的证券市场。
毛里求斯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是非银行金融服务部门和全球业务的综合监管机构。成立于2001年,FSC由2007年 “ 金融服务法”授权,得到“2005年证券法”、2005年 “ 保险法”和“2012年私人养老金计划法”等许可,监管这些开展业务活动的部门。
爱尔兰中央银行是爱尔兰共和国金融服务监管机构,并曾是爱尔兰的中央银行。
FSCA就是市场行为监管的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金融部门进行权威(FSCA)负责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FSCA旨在加强和支持金融市场的效率和完整性和保护金融消费者通过促进他们的金融机构的公平待遇,以及提供金融客户提供金融教育。 FSCA将进一步协助维护金融稳定。
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是位于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的中央银行。该银行成立于1922的“白俄罗斯共和银行”的beylorussia人民委员,苏联的名字,但很快就曾对USSR国家银行的指导下。经历重组1959和1987,银行出现在其目前的形式在1990的银行规则在宣布从苏联独立后的通道.
俄罗斯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of Russia)是俄罗斯央行,总部位于莫斯科Neglinnaya街。根据俄罗斯法律,银行上半年的利润必须被算到俄罗斯政府的联邦预算。它是清算中的一员。截止2015年2月28日,银行存款总额为3602亿美元,利率为11.5%。 俄罗斯中央银行于1990年7月13日根据宪法成立,它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主要职责是保护和稳定俄罗斯本国货币卢布。它是俄罗斯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银行执照,规定银行业务和会计准则,信贷组织贷款人。 俄罗斯中央银行通过莫斯科和圣彼得堡造币厂和Goznak造币厂拥有发行卢布纸币和硬币的专有权。2010年,为了纪念其诞辰150周年,它推出一个5公斤的纪念亚历山大二世金币。 俄罗斯中央银行网站提供俄罗斯金融统计数据,分析报告,银行法概要,中央银行历史,法律权力,新闻稿等信息。
金融厅的设立是为确保日本金融系统的稳定,又同时是保护存款人、保单持有人、有价证券等投资者利益以及促进金融便利化为目的的。 金融厅是外汇保证金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日本的金融监管实行的是混业监管,即由金融厅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非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监管。对外汇保证金业务机构的监管,主要包括定期检查(半年或年终结算时等)、随时检查以及交易商每月末提供交易报告等形式。
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Federal Financial Supervisory Authority,BaFin)是德国金融监管当局,它受到德国联邦财政部监督。它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总部位于波恩和法兰克福。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监督2700家银行,800家金融服务机构和700多个保险事业。 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在2002年5月1日成立,它是一家监管德国所有金融市场的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
巴哈马群岛的证券委员会(“委员会”)是一个法定机构成立于1995年根据证券委员会法案,1995年。 这种行为已经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立法。 委员会的任务是现在在证券行业中定义的行为,2011年(新加坡航空,2011)。 委员会负责新航的管理,2011年,投资基金法案,2003年(IFA),它提供了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的投资基金、证券及资本市场。 委员会,任命检查员金融和企业服务的有效2008年1月1日,还负责金融和企业服务提供商管理法案》,2000年。
DFSA是独立的监管机构金融服务或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进行专门的金融自由贸易区在迪拜,阿联酋。 DFSA的监管授权包括资产管理、银行和信贷服务,证券,集体投资基金托管和信托服务,商品期货交易,伊斯兰金融、保险、国际股票交易所,和一个国际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所。 除了调节金融和辅助服务,DFSA负责监督和执行反洗钱(AML)和反恐融资(CTF)需求适用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DFSA也接受了代表团的权力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注册的公司(RoC)调查DIFC公司的事务和伙伴关系的重大违约DIFC公司法律怀疑和追求执行补救措施可以注册。
加拿大金融交易和报告分析中心(FINTRAC)是加拿大的金融情报单位,于2000年成立。它是一个独立机构,向财政部长汇报工作,对议会活动中心负责。总部位于渥太华,主要负责收集、分析、评估和披露加国金融行业的相关资料,以保护加国的金融稳定及安全。 FINTRAC是艾格蒙联盟(FIU)的成员,其目的是加强合作和信息交流,以支持成员国的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制度。
MFSA是马耳他独一个金融服务监管机构。它成立于2002年7月23日,从马耳他中央银行,马耳他证券交易所以及马耳他金融服务中心接管外汇监管权利。 MFSA是一所完全自制独立的事业单位,每年向议会述职一次。 金融服务部门包含所有金融活动,其中有相关信贷机构,金融和电子货币机构,证券和投资服务公司,规范化市场,保险公司,养老金计划以及受托者。
关于CIMA CIMA是于1997年1月1日依照金融法成立的一个法人团体。开曼以维护加强开曼群岛国际金融中心的名声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团队里的高技术人才以及技术实施高效的监管,保持货币的稳定性,包括对货币实施审慎管理。
FSA是塞舌尔非银行金融服务监管局,根据《金融服务管理法案2013》成立。FSA负责塞舌尔的金融牌照许可、金融服务监管、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以及国际商务公司、基金会、有限合作公司、国际信托机构在塞舌尔的注册事宜
FINMA是拥有独立法人的独立机构,其总部设于瑞士首都伯尔尼。它直接效命于瑞士议会,从机构上、功能上和财务上独立于瑞士的联邦中央政府和联邦财政部。执行金融市场监督法案;负责金融市场的立法。按照FINMASA法案Art. 5 规定,FINMA的职责是保护债权人,投资者和投保人的利益,同时保证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FINMA使命的核心是为个人提供保护,维护金融市场的功能。
金融服务委员会于2001年12月颁布的金融服务委员会法案下指导成立,是该区域仅有的一家独立的自治管理金融监管机构。该机构负责向从事金融服务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授权和许可,同时监督受监管的金融服务活动,以保护公众远离违法提供金融服务的个人或公司。本机构也负责在本区域所有公司以及有限合作企业的商标注册。 其主要的职能是监管BVI境内所有金融服务。依据BVI法律,监管所有在BVI内经营、或者在BVI注册成立的的金融服务活动。这些服务包括保险、银行、受托业务、企业管理、共同基金业务、公司注册、有限合伙企业以及知识产权等。
VFSC依据《1993年瓦努阿图金融服务委员会法案第35条》成立于1993年12月,此前,VFSC仅为公司注册信息和财政部的官方破产部门。 部门结构: 分为企业服务部门,破产部门,执法部门和审查注册部门,四个部门向委员长和副委员长述职、负责。
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金融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与结算的公司制交易所。中金所 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成立中金所,发 展金融期货,对于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挥金融市场功能,适应经济新常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FSP是指在新西兰提供金融服务的个人,企业和机构的可查询的线上信息注册商。
2013年4月1日,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FCA正式成立。
1. 其前身为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负责英国56,000多家金融服务公司和金融市场的行为监管;
2. 投资保障方面,针对破产的外汇经纪商,投资者可投诉至英国FSCS,赔偿上限为每位投资者5万英镑(约合人民币42万元)。
2009年1月1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正式成立。
1.目前受FINMA监管的持牌银行/证券交易商一共有295家。
2.整合了联邦私人保险管理办公室(FOPI)、瑞士联邦银行业委员会(SFBC)以及瑞士反洗钱控制委员先前的职能,全面负责瑞士所有的金融监管。
1981年9月22日,CFTC正式指定NFA为注册期货协会。
1. 美国全国期货协会是监管美国衍生品行业的非商业独立监管机构,监管范围包括期货交易,零售外汇,场外衍生品。
2. 投资保障,投资者可以向NFA投诉和申请仲裁,其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投资者可通过仲裁获得相应补偿
新西兰金融市场管理局FMA成立于2011年。
1.目前新西兰FMA持牌金融衍生品/零售外汇经纪商只有23家,牌照类型为”Derivatives issuer”(衍生品发行人)牌照。
2.投资保障方面,FSCL(新西兰金融服务申诉有限公司)和FDR(新西兰金融纠纷调解处)可进行纠纷投诉和处理,赔偿上限均不得超过20万纽币。
柬埔寨证券和交易委员会(SECC)根据《非政府证券发行和交易法》(Preach Reach Kram No NS / RKM / 1007/028)成立。 SECC负责监管柬埔寨的证券行业,通过调动公众/证券投资者资本以满足投资者的融资需求,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
印尼商品期货交易监管机构(BAPPPEBTI)于2005年成立,旨在监管印度尼西亚特定的金融服务行业。 BAPPPEBTI是印尼独一个对各类金融机构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 BAPPPEBTI在印度尼西亚财政部的监督下运作,并由一个管理委员会管理,所有的管理委员都是由政府从行业专家中选拔出来的。
塞浦路斯证券和交易委员是一个独立的公共监督机构。该机构负责监塞浦路斯共和国境内的投资服务市场和可转让证券的交易。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是根据“2001证券交易委员会法案”成立的.
风险提示: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凡未经批准的机构
在大陆境内擅自开展外汇期货交易均属非法,提高意识,谨防损失!
官方邮箱:CL_317@qq.com; 客服电话:(中)731-88288804;(En)+86 1718888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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